想买房必须买车位 日前,《北海合浦事》平台接到合浦一业主朋友在线咨询,该业主称在合浦某楼盘购房时遇到了捆绑销售情况,业主想在该楼盘购买商品房必须要购买相应车位,询问该销售行为是否合法? 本平台明确回复:开发商在售房过程中搞捆绑销售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而且,在此基础上强迫业主签订相关的协议或是购房合同中有此项约定的条款也都是无效的霸王条款。相关消费者可以拨打热线进行举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也希望相关部门能主动作为,加大对相关开发商的非法销售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罚,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落实到维护合浦百姓的消费权益的具体实践中。 捆绑销售车位行为是住建部严厉整治打击的行为,没想到在合浦居然还有开发商敢逆政策、逆法律而为。开发商之所以敢明目张胆的搞捆绑销售车位行为,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相关执法部门在执法和处罚上仍不够严格,开发商的违法成本太低,开发商才会无所畏惧,通过各种方式攫取非法利益。 去年住建部、公安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中就明确提到,整治重点之一包括房地产开发商“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的行为。 开发商在房产销售中捆绑车位,不仅是霸王条款,而且涉嫌强制消费,属于违规销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它不合理的条件。《反垄断法》第17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其中包括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它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捆绑销售车位行为排除了消费者自主购买权利,加重了消费者的购房负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的规定,故合同约定的车位认购条款属无效条款。 此外,从该业主发过来的车位协议来看,业主在购买车位并不是有产权的车位,而是购买的使用权。所以,业主在购买车位时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一、要知道车位是什么产权属性。 市面上的车位一般分为三种,即产权车位(有地上或地下,可以办理产权证的)、公摊车位、人防车位。 二、要优先购买产权车位。 作为业主来讲,要优先购买可以办理产权产权证的车位,一般情况下,可以办理产权证的车位使用年限和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一样的。所以,一定要问清楚,车位可不可以办理产权证。 另一种是公摊车位,即开发商在占用业主公摊面积上修建的停车位,比如小区内部道路旁、绿化区域等,根据国家规定,开发商无权销售公摊车位,业主也根本办不了产权证。如果开发商销售的车位是根据相关规划建设的,没有占用公摊面积,若不能给业主办理产权,该类车位属于租赁车位,租期不超过20年。 第三种的人防车位也是有相关国家规定的,要求在人防部门的批准下,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开发商可按协议约定出租给业主并收取一定的费用。开发商只拥有人防车位的使用权,不拥有产权,只能出租,但租期不得超过20年。近两年,国家在人防领域也正在开展专项整治,各地多有开发商虚报人防面积,超面积开发地下车位的严重违法情况,没有人防备案的车位更不能购买。 下面,我们以该业主在某郡遇到的实际情况为例,进行简要分析: 首先,合浦某郡开发商捆绑销售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另外,通过该业主传过来的协议图片可知,合浦某郡捆绑销售的车位是不能办理产权证的,那么该车位也不能直接约定与业主的租期是房屋相同的使用年限。因为房屋的使用年限肯定要超过20年的。所以,该开发商拟定的协议本身就有问题。 热点回顾 北海众黑心物业:合浦中泰名园业主维权成功将倒逼你们依法合规经营 碧桂园:北海北纬21oC项目陷业主维权漩涡 燃气建设费:为什么被央视曝光多年多次还能大行其道? 六扒北海香港企业华泽水务供水协议的“霸王”条款 北海合浦房地产乱象之没有土地证! 北海的:没有不动产权证的抓紧申请(愿意自担风险的除外) 感觉怪怪的:合浦槐园变餐厅合适吗? 北海合浦一小区挂出优秀物业管理小区条幅引业主质疑 合浦人看看:别家消协是如何处理每日加收0.5%水费违约金的 合浦中山图书馆:麻将馆? 燃气建设费(开口费)投票(附北海市相关部门答复) 传播正能量,和谐新北海。如果微文确实给您以帮助或是让您受启发,动动手指与我们互动或让更多的朋友来阅读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