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8/3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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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向好,各地大面积恢复复工复产,社会、经济秩序也逐步恢复正常,道路上车辆明显增加,为保障复工复产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北海也加大了各类交通违法的打击力度,酒驾违法行为就是重点打击查处的违法行为之一。

上周末,交警蜀黍持续开展连续三天的夜查统一行动,然而,没有意外,又有56条“醉猫”被捉!下面对5月15日-17日查处的酒驾醉驾人员进行公示曝光,请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

典型案例酒驾上高速拿谁的命开玩笑呢?

年5月15日23:30许,北海民警在在G75兰海高速公路白沙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辆悬挂桂E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有饮酒驾驶嫌疑。于是民警将车辆引导到安全区域停好后,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员吹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38.5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驾驶员陈某,当天下午从北海到合浦县白沙镇探亲,当晚在亲戚家用晚饭时,抵不住亲戚的盛情款待,加上想到当天是周末,便与亲戚对饮了几杯啤酒。到了晚上23:10左右,从亲戚家出发返回北海,同行的家人本想帮他开车,但其考虑到车身太大,女同志不擅驾驶,并且认为喝几杯啤酒而已,自己又没有喝醉,完全可以驾驭,于是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刚刚到高速路口就被民警查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陈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一次记12分,罚款0元处罚。陈某受罚时,对自己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逞能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后悔不已。“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是社会公认的文明习惯和风气。高速公路车流量大,车速快,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安全隐患风险更大,一旦发生事故,很容易出现车毁人亡,遗憾终生。(通讯员: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梁发聪陈羽萍)

内容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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