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群众免遭毒品的诱惑和危害 我国法律对容留他人吸毒行为实行“零容忍” 可偏偏还常有人去触犯...... 年春节前,合浦县公安局接到一名回乡过春节的群众举报:在合浦县星岛湖乡总江村水角队有一个吸贩毒窝点,晚上经常有人聚众吸贩毒,严重影响周围群众正常生活。接到举报后,合浦县公安局局党委高度重视,指示禁毒部门联合星岛湖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进行侦查,一旦核实立即端掉该窝点。接到指示后,民警立即开展摸底排查,掌握了该吸毒窝点具体地点和活动规律。年2月13日凌晨,局领导亲自组织民警到星岛湖乡总江村水角队进行蹲点伏击,当场抓获正在“嗨歌漫舞”的12名涉毒青年,缴获合成毒品氯胺酮20克,吸毒工具一批,但其中5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的男子已逃离现场。 为了尽早将该5名在犯罪嫌疑人员绳之于法,禁毒大队多次组织民警深入该5名涉毒上网逃犯家中做家属思想动员工作,积极阐述了主动投案自首将得到从轻处理等情节,在情、理上打动家属劝服犯罪嫌疑人主动归案自首。年春节期间,禁毒大队民警利用春节家人团聚的关键时刻,多次组织警力进行追捕,并深入该5名逃犯家中走访动员,经调查,在逃嫌疑人投案自首存在的畏惧、侥幸、徘徊等心理难点后,禁毒民警再次联合村委会干部一同登门做家属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 禁毒大队民警的多次追捕、走访、劝导终于出了实效 2月15日上午 5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的男子集体到合浦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投案自首 争取宽大处理! 自合浦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开展“神剑专项行动”扫毒专项行动以来 破获多起涉毒案件 全县街面及重点场所管控力度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友情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在此呼吁: 毒品猛于虎!我们广大群众一定要遵纪守法,远离涉毒、涉枪涉爆等违法行为,违法犯罪分子要早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部分内容来源:合浦警务 ▌综合编辑:南珠网(版权归作者所有)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