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沙田港项目概况。 沙田港项目包括沙田港区码头一期工程、沙田港区航道建设一期工程及沙田一级渔港工程,总投资11.38亿元,项目建设经国务院、国家农业部、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交通厅、市发改委等批复实施。该项目由北海奇珠集团公司下属合浦县沙田镇新港综合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其中,沙田港码头建设一期工程总投资6.62亿元,建设7个吨级泊位、5个吨级泊位和7个渔业泊位;航道一期工程总投资3.16亿元,建设标准为吨级进港航道,疏浚里程约9公里;沙田一级渔港工程规划投资1.6亿元,主要建设避风港、米防波堤及配套通讯导航设施。 二、沙田港建设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沙田港航道及码头一期工程的建成将是桂东南地区、玉林地区及广东粤西地区经济发展、物流运输最便捷的出海通道,直接拉动及辐射北海、玉林、贵港等地级市和广东粤西、海南等地区的产品进出口贸易发展。沙田港作为北海市“十二五”口岸发展规划的开放性港口,将扩大对越边地贸的开放,促进东盟各国和全国各地的物流流通,加速本地区加工企业及农副产品的发展。沙田港码头及航道一期工程建成后,货物流通产生的财税收入预计每年达8亿元以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沙田港的建成将充分发挥沿海港口在地区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提高北海口岸外贸发展,对加快北部湾经济区特别是铁山港(龙潭)组团的发展意义重大;为吸引国际、国内资源融入广西经济发展,提升广西经济和产品竞争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三、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针对群众提出的诉求和存在的实际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成工作组进驻沙田开展相关工作,予以回应及破解这些难题。 (一)关于沙田港建设合法性问题。由县法制办组织牵头审核沙田港建设合法性,经审核,沙田港项目建设工程是经过国务院、国家农业部、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交通厅、市发改委等批复实施的,合法性毋庸置疑。 (二)关于群众关心港口施工影响传统渔船渔排出入和停泊问题。由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牵头,并结合沙田实际,首先保留原码头功能不变,预留足够水口供群众渔排出入和停泊;同时,不断完善交易码头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渔货交易、物资补给等需求。其次,公司承诺在北面设置临时停泊区,供群众渔排出入和停泊。 (三)关于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已经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进村入户,对群众加强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工程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公安政法部门要依法维护工程施工秩序,对恶意阻扰项目施工、聚众闹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要依法给予严厉打击,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尽快投入生产,实现应有的效益。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