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合浦县国税局年房地产行业营改增政策辅导座谈会”在县国税局六楼会议室举行,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余致标,副局长刘春权、孙琰,政策法规股股长林高贤,税源管理一股股长林明宇等以及全县的40多家房地产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县国税分管房地产行业的负责人为与会代表讲解了国家现行的房地产税收政策。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以及提供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目前增值税的税率有17%,13%、11%、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部分特殊情况下货物或者服务适用0税率。从年5月1日起,国家将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并且将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即由原来的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两个不同的税种,两者在征收的对象、征税范围、计税的依据、税目、税率以及征收管理的方式都是不同的。 “营改增”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施,对于完善税制结构,促进科技创新,优化产业结构,鼓励转变发展方式,有利于改善出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房地产行业,是我县进入新世纪以来迅速崛起的一个产业,它的快速和健康发展,对于增加税收和就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动城镇化发展和城市品质的提升发挥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方面成为不可或缺。“营改增”税收政策的积极实施,对于确保整个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可靠而有力的税制保障。 自“营改增”税收政策实施以来,县国税局不断对硬件设施进行了完善,及时增加了自主办税厅。在大厅增加导税服务,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对前台人员业务能力特别是营改增税收业务进行培训,持续改进纳税服务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税企合作,用心构建和谐税企,为房地产企业服务好、服好务,努力打造国税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在座谈中,房地产企业代表均表示,“营改增"税收政策实施一年来,感受到税收不增反减,感觉到国家出台这样的税收政策非常好。作为合浦地方的房地产企业,理应支持营改增税收政策,坚决杜绝偷税漏税。与会代表还就如何优化改进纳税服务,畅所欲言,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县国税局领导对大家提出的涉税疑难问题及服务需求等也热情的进行了解答与回应,整个座谈会气氛热烈,互动氛围浓厚。 ▌来源:原创 ▌综合编辑:南珠网(版权归作者所有) -------------广告推广-------------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