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7/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合浦县年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的管理,保障适龄青少年免试就近升入初中,接受义务教育,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桂发〔〕31号)文件精神,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初中教育权利,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初中入学制度,促进教育公平,规范小学升初中招生入学行为,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待,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初中入学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我县所有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一)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考试、测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在入学报名、新生报到等环节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试面谈,不得向学生询问任何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知识类问题,不得以冬令营、夏令营、开放日等各种方式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依据。从年起,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二)坚持“按计划招生,加强入学管理,促进均衡发展”的原则,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制止初中学校违规跨区域、范围招生和学生个人自主择校的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不低于60%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辖区内初中,严格定向招生,使薄弱初中学校学生有更多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

(三)要落实“双线四包”和联控联保责任,精准做好“小升初”控辍保学无缝衔接工作,稳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避免小学毕业生辍学。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提升小升初招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分工

我县小学升初中招生实行“乡镇管理为主,保入学,县协调监督,促均衡”的管理办法。

(一)合浦外国语实验学校、海门外语实验学校、合浦二中、合浦四中、合师附中等5所县城城区公、民办学校招生方案由县教育局制定并直接负责组织实施。

(二)除上述5所学校外的其他公办学校的初中招生实施方案由所在乡镇初中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报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

(三)合浦师范附属廉州实验中学招生纳入我县招生统一管理,学校根据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制订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报我局审核批复并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四、招生范围划分

依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初中入学采取“免试就近”的入学原则。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为本乡镇辖区,不得跨乡镇区域招生。各乡镇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科学确定每一所公办初中的服务片区和招生范围。

(一)乡镇辖区内只有1所初中的,该初中的招生范围为本乡镇辖区;

(二)乡镇辖区内有2所以上初中的,要采取地段划片(即为每一所初中划定招生服务地段)或单校划片(即为每一所初中划定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的方式划定每一所初中招生范围。

片区划定后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审慎论证,强化调整程序和内容的公开、公平、公正,并要提前公告,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预留合理的预期时间。

(三)民办初中(合师附中)的招生范围划分: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确定在县城、县域范围的招生计划。县城招生计划的原则上在县城内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经设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剩余计划可在县域范围内招生。

各乡镇初中招生方案须明确本乡镇内各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考试中心法,于7月15日前报送县招生考试中心。

五、报名工作

凡要求在我县升读初中(含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均须办理初中入学报名手续。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分配入学时间

1.全县公、民办小学升初中正式报名时间年5月19日—30日,本县小学应届毕业生在现就读小学报名点集中办理报名手续。县城分配入学时间为8月下旬,乡镇分配入学时间为7月中下旬。

2.具有本县户籍、要求返回本县升读初中的县外小学应届毕业生年6月1日至6月15日到户口所在地乡镇中心校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县城的年7月1日至7月15日到县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县城城区公办初中不接受没有城区户籍或合法稳定住所的城区外其他小学毕业生报读;县城小学就读没有学籍的补办学籍相关手续再接受报名或回原籍的学校报名,但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条件的持相关材料可到县招生考试中心报名。

(二)报名办法

从年起,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信息登记和报名。报名分为个人报名和信息采集两个阶段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学生和法定监护人须如实填写《合浦县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的内容,将学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贴在报名表的照片框内,并交验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

(1)学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县城城区小学毕业生还须提供学生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合法稳定住所证件。如下列三项材料之一:①学生父母或祖(外祖)父母署名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②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在县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购房完税票据和三个月的水电费缴款凭证;③学生父母或祖(外祖)父母居住单位公房或公租房的,要由单位或住建局出具的实际居住的证明和署名为学生父母或祖(外祖)父母的水电费缴款凭证。

(3)县城小学就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法定监护人由合浦县公安局所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县城《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户口属合浦县乡镇的提供监护人在县城范围内的租房合同及(7月15日前满3个月及以上)的出租房屋完税票据;或提供监护人在合浦县城经商或办企业(7月15日前满3个月及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的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及合浦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出具的缴纳(7月15日前满3个月及以上)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凭证。

学生填表、登记,以学生户口本为准。《报名登记表》如有与学生本人电子学籍信息相同的栏目,则所填写的内容要一致。

学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和学籍号等重要信息填写要核对准确,如填写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信息采集

(1)各小学报名点负责按《报名表》填写的内容录入学生基本信息。各校可利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数据采集报名学生信息,直接从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毕业生信息,按《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模板(Excel格式)》(附件3)要求选取或添加初中招生录取所需数据信息。报读号统一使用学生的学籍号,不再重新编码。

如有个别报名学生未建立电子学籍档案或无法从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毕业生信息的,则需要根据学生《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按采集模板的统一格式录入报名学生信息,并以学生身份证号为报读号。

毕业生信息数据是初中入学的主要依据,信息采集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环节。各毕业生所在学校必须要认真审核学生所填写的信息,反复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2)信息汇总及上报

①毕业生所在学校按《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模板》采集学生报名信息数据后,7月2日前将报名学生数据(Excel格式电子文本)和《报名登记表》(纸质)报送所在乡镇中心校。

②乡镇中心校以乡镇为单位汇总本乡镇各小学毕业生信息数据(Excel格式电子文本),于7月8日前将数据拷贝到县招生考试中心罗乃仁老师处。

六、入学办法

(一)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今年公办初中继续实行“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入学办法,小学毕业生随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依据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小学毕业生学籍、户籍、合法稳定住所相结合的办法划片分配升入初中学校就读。

1.县城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办法,详见《年合浦县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合招委〔〕1号)。

2.除县城城区外的其他乡镇公办初中采用分区划片的办法,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1)乡镇辖区内只有1所初中的,本乡镇内小学毕业生按对口直升的办法全部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

(2)乡镇辖区内有2所以上初中的,要科学合理确定划片方式,原则上采用地段划片或单校划片的划片方式。

实行地段划片方式的乡镇,乡镇招生领导小组要根据各地段生源情况,统筹划分初中服务地段并组织分配,服务地段内生源过多的初中,超量的生源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分配到生源较少的初中就读;

实行单校划片方式的乡镇,招生学校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

3.户籍、合法稳定住所分离的小学毕业生,视具体情况可按实际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二)民办初中入学办法

1.民办初中招生纳入当地初中统一招生范畴,明确招生计划,确保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2.对民办学校录取入学办法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号)、《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4号)的要求执行。报读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按照现行招生政策继续参与当地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分配录取。

3.民办初中招生要按照我县小升初的时间安排进行,报读民办学校并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其他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分配。

4.民办初中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超班额容量招生。

七、录取工作

(一)小学毕业生信息管理、招生录取、录取名册打印等工作继续通过《合浦县小学升初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完成。

(二)录取程序:

1.各乡镇初中招生领导小组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有序确定辖区内各初中入学学生名单。

2.各初中招生学校按分配名单,在所有拟由本校录取学生信息数据的“所属区域代号”栏填写上本校区域代号,经反复核对无误后,将数据拷贝到县招生考试中心盛治娟老师处。

3.以乡镇为单位到县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具体批录时间另文通知),逾期不予办理。

4.县招生考试中心将各初中招生学校的数据导入招生管理系统,直接打印《XX学校年七年级新生名册》(一式四份,以下简称新生名册),同时导出录取学生的全部信息,并办理招生批录手续。招生学校按新生名册签发《新生入学通知书》,并凭新生名册办理新生学籍入籍手续。

八、工作要求

(一)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各乡镇必须划定辖区内每一所初中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按生源地段或毕业学校相对就近均衡分配学生入学。

(二)严格规范特殊群体和特殊类型招生工作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继续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初中接收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

2.保障留守儿童少年入学。加强留守小学毕业生入学管理,重点做好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等留守小学毕业生就学保障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排查适龄留守儿童少年入学情况,摸清底数。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入学的留守儿童,要主动联系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督促其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少年寄宿需求。

3.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少年入学。各乡镇中心校要落实教育脱贫工作要求,认真排查家庭经济困难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帮助其做好报名入学工作。要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不因为贫困而失学、辍学。

4.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乡镇要按照全纳教育要求,建立“一生一案”机制,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通过随班就读、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5.保障优待群体入学。对我县引进的高科技人员、重大项目的外来投资者、军人、消防救援人员、支援湖北省医疗队员等特殊贡献人员的子女的就读问题,按照《合浦县高层次人才、企业投资者、企业高管子女入学优待实施办法(试行)》(合教通〔〕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试行)》(桂消〔〕28号)、《北海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试行)》(北招委〔〕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关心爱护支援湖北省医疗队员诺干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8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三)民办学校要加强招生自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广告等宣传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欺骗、误导学生、家长和社会;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对违反招生入学纪律的民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四)严格实行“先审批后入学”的管理制度。任何初中学校未经招生部门审批,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向学生发放预录通知书或作出录取承诺。

(五)初中招生以学籍信息确认入学对象,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制止初中学校违规跨区域、范围招生和学生个人自主择校的行为。对于学校擅自招收或个人自主择校、未经县招考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初中毕业参加中考时不得享受定向生资格。

(六)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各初中学校(含民办)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起始年级严格按国家标准编班。

(七)各单位、学校要充分利用网络、召开教工会、学生会、家长会、宣传专栏、在社区、村委会张贴《招生简章》等多种方式向师生、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所需带的各种证件,对招生政策进行解读,认真做好今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政策咨询解答及有关问题处理工作,使之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

(八)县教育局督导部门负责对小升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

(九)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小升初”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要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究;对违反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查处。

附件:

1.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pdf

2.合浦县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docx

3.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模板.docx

来源:合浦县招生委员会合浦县教育局合浦头条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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