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7/2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5月7日下午,全区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南宁召开,北海市副市长、县委书记、县禁毒委主任孙环志,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禁毒委主任王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禁毒委常务副主任廖小强,县禁毒委副主任苏泽雄、董新永等领导在合浦县分会场参加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区禁毒委第一副主任周成方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禁毒工作的系列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使命担当。一要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各地要强化严打整治,不断扩大禁毒攻坚战战果;强化服务管控,切实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强化宣传教育,大力提升全民禁毒意识;强化重点整治,扭转毒品问题严重地区的禁毒现状;强化科技支撑,着力提升毒品现代化治理水平。三要落实责任,凝心聚力,促进全区禁毒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全面推动全区禁毒工作迈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周年。

全区会议结束后,北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伟章对全市禁毒工作强调三点意见:一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使命担当,着力解决突出的毒品问题,为北海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禁毒工作机制,坚持以打开路,创新完善吸毒人员服务管理,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相结合,全方位提升禁毒宣传教育的传播力、感染力和影响力;三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切实提升禁毒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立足本职,确保禁毒工作有序推进。

各乡镇、县禁毒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约70人参加了会议。

让我们做一下普法宣传吧

  根据《戒毒条例》第二十条 社区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3次以上,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3次以上或者累计超过30日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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