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4/2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有治疗白癜风的偏方吗 https://m-mip.39.net/baidianfeng/mipso_4566445.html

实行驾驶证记分制度,是为了提高交通违法的成本,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进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但有些不法分子却通过找人顶替违法驾驶人代扣分,从中收取好处费,以此来获取不法资金,这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也损害了法律权威和群众利益,这种“买分卖分”的现象也一直是公安机关打击的重点。

年1月20日10时许,合浦交警大队联合治安部门开展检查时,在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金鸡路发现一名涉嫌“买分卖分”的男子。民警迅速控制该男子,将该男子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男子姓刘,41岁,广西北海合浦人,当天确实进行驾驶证“买分,并自年12月开始,多次利用买卖机动车驾驶证分值,从中牟利。截至被查,刘某已经进行30多次买卖,非法获利多元。

1月22日,合浦县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2款: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刘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元。

法律链接

买分卖分”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将卖分行为定性为“以欺骗手段影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办案”,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言”予以处罚;对“买分卖分”中涉及的买分人和中介人员,以“提供虚假证言”共同违法人予以处罚。

2、对中介人员利用群众不熟悉交通安全法规,谎称需扣分骗取中介费用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诈骗行为处罚。

3、对伪造、变造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证件处理交通违法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第二项的规定,以伪造、变造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证件处罚。上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部门提醒:

驾驶证记分制度是对交通违法驾驶员的管理手段,目的是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而无论是否收受他人财物,或是顶替他人到交警部门办理违法扣分都是与之背道而驰的,严重扰乱了正常社会秩序,是一种违法行为,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将面临严厉处罚。如果该起违法背后涉及肇事、伤人等事故案件,还将牵涉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也希望广大驾驶员切勿为了蝇头小利因此而付出昂贵代价。

来源:北海交警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