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播放 ↑↑↑向上滑动查看内容 关于征集合浦县革命纪念馆(党史纪念馆)陈列布展资料的通告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合浦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党史纪念馆)举办合浦百年党史展,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铭记历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作为。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反映中国共产党合浦地方组织发展的光辉历程以及合浦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所取得的伟大成就的革命和建设历史文物资料。现通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红色革命类 生活用品:老式军装、军帽、军鞋、皮带、徽章背包、笠帽、盖帽、帽徽,老家具、办公桌椅等; 纪念品:老照片(单人像、集体像)、纪念证书票据、印章、纪念章、奖章、勋章、证件、立功获奖 证书、烈士证等; 武器:各种冷兵器(大刀、长矛、梭镖、弓、弩)土枪、土炮、枪支、弹药、弹匣、弹药箱等; 书籍书刊:进步书籍、报刊、文件、文书、书信布告、标语、地下党来往书信、《共产党宣言》《新青年》《艺宫》《镭光》等; 旗帜:军旗、队旗、党旗、锦旗等。 (二)生活用品类 马灯、手电筒、火笼、老式电风扇、水桶、草鞋、老布鞋、靴子、对襟褂子、大腰裤子、老式茶缸、鞋拔子、木盆架、箱子、蓑衣、斗笠、汽灯、煤气灯、擀面杖、浅框、铜镜、水壶、老式竹编茶瓶、磨刀石、十六两秤、盐罐、老式木油伞、纸伞、香炉、铜壶、火镰、水烟筒、老式炸米花机、老式打米机、打面机手摇压面条机、压花机、拨浪鼓、油灯盏子、泥机子草苫子、老式锁、笆斗、蔴篮子、风箱、老式黑白电视机、收音机、录音机、各种坛子罐子、木托盘、老式面桶、米桶、烟锅、烟袋、钱币、针线包、鞋垫等 (三)抗洪工具类 铁锤、扁担、铁锹、雨衣、雨披、胶鞋、雨伞、油锤抬篮、纺织袋等。 (四)生产工具类 石磙、石磨、石凳、猪槽、牛槽、马槽、拖车、犁、笆篓、板车、牛套、犁、耙、钢杈、桑杈、连枷,风车、箩筐、镰刀、老式织袜机、粪戳、刨子、锯、叉、木锨、推罗、老式炸米花机、老式打米机、老式打面机、手摇压面条机、楼爬、牛梭、石饶、架车、对窑钉耙、锄头、笆斗、升、斗、水车、织机石、缝纫机粪箕、纺车、织布机、弹棉花机、分市秤、骟刀、锛头、打煤球机、剪刀等。 (五)文献类 上级相关文件、公函、命令、指示等;签批件、通知会议议程、参会人员名单、领导讲话稿等;手稿、笔记、抗洪工作日记、回忆录等;出版的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重要刊物、画册、纪念册、简报等有关史料;重要领导、社会名流和外宾视察、参观、访问时的文稿、题词、指示、手迹、相关报刊、连环画等反映革命斗争、抗洪救灾、脱贫攻坚的老报纸、老画报、书刊等。 (六)故事类 在革命斗争、经济建设、改革开放、抗洪抢险、生产救灾、脱贫攻坚等过程中涌现出来的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感人故事。 (七)图片、影像类 反映不同时期的老照片、影像、声像资料;各级领导干部调研、视察、慰问的老照片和影像资料;其他有 保存和展示价值的照片和影像资料。 (八)建筑用具类 榔头、土夯、坯模子、瓦刀、老木门、窗子、老砖、老瓦、墨斗、锯、凿子、大钻、小钻、抬筐、抬杠、青砖、青瓦、锯瓦刀等。 (九)通讯摄影器材类 电话、大哥大、手机、对讲机、BP机、电台、报话机步话机、老式高音喇叭、照相机、摄像机、留音机等 (十)医疗器具类 老式药箱、听诊器、药捻、药罐、药盒、煨罐、火罐药铳、银针等。 (十一)办公用具类 怀表、钟表、砚台、毛笔、屏风、老式办公桌、椅子凳子、算盘、粮食印(公章)、老式公章、锦旗、老式钢笔、火盆、公文包、水壶、老式机构牌子牌匾、老式油印机、老式打印机、老式公文包、老式笔筒等 (十二)交通运输类 老式自行车、独轮车、四轮大车、大木车、轿子等。 (十三)文艺演出类 鼓、锣、二胡、快板、萧、笛子、梆子、唢呐等演出道具。 (十四)证件及表彰荣誉类 工作证、徽标、印章、纪念章、奖状、奖励证书、奖品、勋章、纪念品等。 (十五)民俗类 花轿、花挑子、旱船、走马灯、钎杆、推铁环、陀螺、长命锁、荷包等。 (十六)遗物类 革命烈士立功人员、特殊人物、因公牺牲人员的生产生活用品、遗物。 (十七)捕鱼工具 鱼罩、鱼兜、条篓、箍网、渔船、撒网、篓网、老鹰船、独木舟、粘网、顿钩、腰网船、搬缯等。 (十八) 其他类 其他抗洪抢险、生产救灾、脱贫攻坚以及反映合浦人 民生产生活、民俗娱乐等相关用品。 二、征集方式 征集主要采取移交、捐赠、复制、购买等方式进行。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资料和实物,采取无偿征调的方式,由主管部门协调持有单位移交。 (二)提倡和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界人士无偿捐献自己保存的党史资料和文物。捐赠文物采取自愿的原则,对无偿捐赠或提供征集抢救工作重要线索者,颁发证书,赠送纪念品。 (三)对民间收藏者不愿无偿捐赠的重要资料和文物,邀请学者、专家作出鉴定后,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格进行收购。 (四)对确有重大历史艺术价值的文物,持有单位和个人不愿捐赠和出售的,可复制、拍照后退还原件或代为展陈,展后退还。 三、征集要求 提供的资料或实物要具有真实价值、历史价值和研究价值,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物的姓名及职务等。 为确保合浦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布展工作在建党百年华诞前顺利完成,提供的资料或实物应于年5月31日前归集完毕 (布展之后征集工作仍持续开展)。 四、奖励办法 对以上征集的实物、文献、故事、图片、影像、音像发放捐赠证书,对特别珍贵的实物资料等,给予一定奖励。 竭诚欢迎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资料征集活动,提供各种征集线索,共同为合浦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建设工作做出贡献。 联系人:庞启琼 联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邮箱:hpxtyjrswj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