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合格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7号)精神,经研究,我县决定组织年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第二次公开招聘,共招聘教师名,其中高中教师34名、初中教师50名、小学教师名、特殊教育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年11月25日至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等条件必须与《年合浦县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一致。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辞职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计生审核等时间计算,均以年11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合浦县原代课教师报考指定岗位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1.男年11月25日(含)后出生,女年11月25日(含)后出生; 2.持有合浦县教育局颁发的代课教师聘用证,户籍属于合浦县,在合浦县中小学连续任教1年以上; 3.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合浦县在职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 2.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 (一)发布招聘信息 从年11月21日起,将通过北海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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