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晚,合浦县廉州镇还珠大道发生一起小轿车撞人致一死一伤后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警情后快速出警,连夜追逃查缉,在24小时内成功破获了该起案件。 当晚23时26分,犯罪嫌疑人龙某驾驶一辆桂E***2号小型轿车沿合浦县廉州镇还珠大道由西往东行驶,至还珠大道19号门前路段时,与摔倒后躺在道路上的黎某及在旁对黎某进行救助的陈某发生碰撞,碰撞后龙某驾车逃逸。该起事故造成黎某死亡,陈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大队办案民警立即进行连夜的排查,发现一辆黑色大众帕萨特与肇事逃逸车辆特征相吻合。经过调查,发现该车沿还珠大道由西向东行驶后右转弯驶入廉新路,至廉新路6巷至3巷之间就没再驶出,于是,民警锁定该车辆应是停放在廉新路6巷至3巷之间。 办案民警立即行动,在廉新路5巷路口处发现一辆黑色大众帕萨特小轿车,当时该车并未悬挂号牌,但留下了刚拆车牌的痕迹,且该车右前方有新剐蹭的痕迹。经比对查明,该车车牌为桂E***2号。办案民警立即联系该车车主,经询问后得知车主已于1月11日将车辆卖给了龙某。办案民警马上联系龙某,得知事发时驾驶人正是龙某。经过办案民警在电话中的法律教育和劝说,龙某于案发后1月14日18时左右到交警部门投案。 面对办案民警质询,龙某说其1月13日晚确实驾驶桂E***2号小轿车经过事发路段,感觉到自己撞到了什么,但想到自己无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就驾车走了。当问及为什么在事故发生后拆掉车牌时,龙某说是因为害怕监控拍到(车辆)违章。直至办案民警摆出大量证据时,龙某才承认了其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后逃逸的事实。 龙某交代,事发时知道自己撞到了人,且猜想到交警部门可能已经通过车牌追踪到了他驾驶的那辆车,于是就将车牌拆掉了。先是将车牌藏在该车的后尾箱,后来又藏在其经营的店铺内,认为这样可以躲避追查。 肇事逃逸后拆掉车牌这种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伎俩”不可能躲过法律的惩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你逃得了一时却逃不了一世! 目前,犯罪嫌疑人龙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发生交通事故时造成人员受伤时,要保护现场,并报警和叫救护车。并不是一走了之。▌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综合编辑:北部湾南珠网(版权归作者所有) -------------广告推广-------------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