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创建合浦县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协管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协管员(执法辅助岗位)28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食品安全协管工作,具有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年7月5日至年7月5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10.其他不适宜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各测试环节入围名单、测试内容、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人员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从学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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