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2/2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合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合浦县乡镇级江河湖库管理范围的公告

合政布〔〕88号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我县依法组织完成了合浦县乡镇级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现将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告。

一、划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号)和自治区第3号总河长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34号)、《北海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北河长办〔〕3号)和《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浦县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办〔〕73号)等文件。

二、划定标准

(一)有堤防河道(含湖泊、水库,下同)。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一二级堤防护堤地为堤防迎、背水坡脚以外20至50米;三四级堤防护堤地为堤防迎、背水坡脚以外15至30米;四级以下堤防护堤地为堤防迎、背水坡脚以外8至15米。根据堤防的重要程度、堤基土质条件等,可将河道管理范围以外的相连地域30至50米划定为堤防安全保护区。

(二)无堤防河道。有防洪规划的河道,按照防洪规划确定的河道岸线、治导线或者规划两岸堤防走线之间的行洪区域、堤基地和护堤地确定;无防洪规划的河道,按《防洪标准》(GB—)设计洪水位或历史最高洪水位之间的行洪河床确定。

(三)有相关成果河道。已批复实施的生态保护红线、城市蓝线和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各类保护地边界满足前述(一)(二)标准的,可直接采用作为管理范围。

(四)涉水工程河道。河道内的水库、水闸、泵站、水文测站、桥梁、码头、枢纽工程等水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定划定。

三、公告内容

合浦县乡镇级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

附件:合浦县乡镇级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

年12月17日

合浦县人民政府网

附件:合浦县乡镇级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

目录

1.合浦县闸口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1

2.合浦县公馆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3

3.合浦县白沙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6

4.合浦县山口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10

5.合浦县沙田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13

6.合浦县石康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15

7.合浦县石湾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17

8.合浦县廉州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19

9.合浦县曲樟乡管理范围划定成果.........22

10.合浦县常乐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25

11.合浦县乌家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30

12.合浦县西场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32

13.合浦县星岛湖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34

14.合浦县沙岗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36

15.合浦县党江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39

附件1.合浦县闸口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

1.1合浦县闸口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序号

流经乡镇

河段

河段长度(km)

岸别

管理范围长度(km)

1

闸口镇

茅山西冲水库段

/

左岸

0.87

右岸

/

小计

0.87

2

闸口镇

福禄西冲水库段

/

左岸

1.38

右岸

/

小计

1.38

3

闸口镇

平坡青龙塘水库段

/

左岸

1.14

右岸

/

小计

1.14

合计

左岸

3.39

右岸

/

总计

3.39

1.2合浦县闸口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说明:

序号

河流名称

河段基本情况

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1

茅山西冲水库段

独立水库

(1)原则上按照库区校核洪水位划定;

(2)有堤防或规划有堤防的库区可按照堤防管理范围划定;

(3)调节性能较差的河床式水库采用水库人口迁移线和充分考虑水库运行方式后满足该河段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位与岸边交线的外包线划定。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2

福禄西冲水库段

独立水库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3

平坡青龙塘水库段

独立水库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注:高程为85国家基准

2.合浦县公馆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2.1合浦县公馆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序号

流经乡镇

河段

河段长度(km)

岸别

管理范围长度(km)

1

公馆镇

均塘河

7.21

左岸

7.21

右岸

7.26

小计

14.47

2

公馆镇

桥头河

9.33

左岸

7.06

右岸

7.13

小计

14.19

3

公馆镇

马江

7.06

左岸

9.33

右岸

9.63

小计

18.96

4

公馆镇

南山水库段

/

左岸

6.98

右岸

/

小计

6.98

5

公馆镇

蛇地石陂新山塘水库段

/

左岸

5.16

右岸

/

小计

5.16

6

公馆镇

陈屋赖屋水库段

/

左岸

1.78

右岸

/

小计

1.78

7

公馆镇

陈屋坑口水库段

/

左岸

3.13

右岸

/

小计

3.13

8

公馆镇

沙垠秧地坡水库段

/

左岸

1.07

右岸

/

小计

1.07

9

公馆镇

新秀大径口水库段

/

左岸

2.62

右岸

/

小计

2.62

10

公馆镇

竹联山塘水库

/

左岸

2.12

右岸

/

小计

2.12

11

公馆镇

草江

5.27

左岸

/

右岸

5.27

小计

5.27

合计

左岸

46.46

右岸

5.27

总计

51.73

2.2合浦县公馆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说明:

序号

河流名称

河段基本情况

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1

均塘河

独立水库

1)库区原则上按照库区校核洪水位划定;

(2)无堤防的天然河道,原则上按照《防洪标准》并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

(3)设计洪水位高于岸顶高程并造成洪淹范围过大的河段应在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管理需求合理划定;

(4)设计洪水位低于岸顶高程且有防护及管理需求的河段,其管理范围应在保障河道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及防护、管理需求适当预留一定空间合理划定;

(5)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山区河段考虑采用5年一遇洪水水面线并预留一定生态空间划定,平原河段5年一遇水面线高过岸顶,按照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2

马江

半山区、

半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3

桥头河

全河段位于平原

(1)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2)集镇河段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并尽量少占房屋,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4

南山水库段

独立水库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5

蛇地石陂新山塘水库段

独立水库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主坝、副坝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6

陈屋赖屋水库段

独立水库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7

陈屋坑口水库段

独立水库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8

沙垠秧地坡水库段

独立水库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9

新秀大径口水库段

独立水库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10

竹联山塘

独立水库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11

草江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3.合浦县白沙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3.1合浦县白沙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序号

河段

河段长度(km)

岸别

管理范围长度(km)

1

草江

11.75

左岸

11.79

右岸

6.47

小计

18.26

2

绿罗河

11.17

左岸

11.17

右岸

11.39

小计

22.56

3

早和涌河

2.51

左岸

2.51

右岸

2.52

小计

5.03

4

五里牌河

4.21

左岸

4.42

右岸

4.48

小计

8.9

5

彭江河

2.9

左岸

2.9

右岸

2.92

小计

5.82

6

缸瓦窑河

7.93

左岸

7.96

右岸

7.93

小计

15.89

7

长坡洞河

6.28

左岸

6.28

右岸

6.31

小计

12.59

8

山窑水库

/

/

12.38

9

五星瓦窑水库

/

/

8.23

合计

左岸

47.03

右岸

42.02

水库

20.61

总计

.66

3.2合浦县白沙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说明:

序号

河流名称

河段基本情况

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1

草江

全河段位于平原

(1)库区原则上按照库区校核洪水位划定;

(2)无堤防的天然河道,原则上按照《防洪标准》并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

(3)设计洪水位高于岸顶高程并造成洪淹范围过大的河段应在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管理需求合理划定;

(4)设计洪水位低于岸顶高程且有防护及管理需求的河段,其管理范围应在保障河道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及防护、管理需求适当预留一定空间合理划定;

(5)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2

绿罗河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1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3

早和涌河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2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4

五里牌河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3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5

彭江河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4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6

缸瓦窑河

全河段位于平原

(1)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2)集镇河段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并尽量少占房屋,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7

长坡洞河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8

山窑水库

独立水库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9

五星瓦窑水库

独立水库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注:高程为85国家基准

4.合浦县山口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

4.1合浦县山口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序号

河段

河段长度(km)

岸别

管理范围长度(km)

1

武留江

7.69

左岸

7.63

右岸

7.76

小计

14.10

2

咸水桥河

6.59

左岸

6.47

右岸

6.55

小计

6.47

3

洗米河

2.17

左岸

0.00

右岸

1.84

小计

2.14

4

大排水库

1.50

左岸

2.14

右岸

1.66

小计

4.03

5

陂米河水库

2.50

左岸

1.89

右岸

2.48

小计

2.52

6

东后江水库

0.60

左岸

0.63

右岸

0.44

小计

1.24

7

英罗塘尾水库

0.80

左岸

0.62

右岸

0.90

小计

0.62

合计

左岸

19.38

右岸

21.63

总计

41.01

4.2合浦县山口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说明:

序号

河流名称

河段基本情况

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1

武留江

全河段位于平原

(1)库区原则上按照库区校核洪水位划定;

(2)无堤防的天然河道,原则上按照《防洪标准》并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

(3)设计洪水位高于岸顶高程并造成洪淹范围过大的河段应在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管理需求合理划定;

(4)设计洪水位低于岸顶高程且有防护及管理需求的河段,其管理范围应在保障河道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及防护、管理需求适当预留一定空间合理划定;

(5)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2

咸水桥河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3

洗米河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4

大排水库

独立水库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5

陂米河水库段

独立水库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6

东后江水库

独立水库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7

英罗塘尾水库

独立水库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注:高程为85国家基准

5.合浦县沙田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5.1合浦县沙田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序号

河段

河段长度(km)

岸别

管理范围长度(km)

1

淡水河

7.95

左岸

10.38

右岸

8.91

小计

19.30

2

田寮水库

1.25

左岸

5.04

右岸

3.18

小计

8.22

合计

左岸

15.42

右岸

12.10

总计

27.52

5.2合浦县沙田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说明:

序号

河流名称

河段基本情况

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1

淡水河

全河段位于平原,上游为包墩水库

(1)库区原则上按照库区校核洪水位划定;

(2)无堤防的天然河道,原则上按照《防洪标准》并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

(3)设计洪水位高于岸顶高程并造成洪淹范围过大的河段应在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管理需求合理划定;

(4)设计洪水位低于岸顶高程且有防护及管理需求的河段,其管理范围应在保障河道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及防护、管理需求适当预留一定空间合理划定;

(5)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下游河道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2

田寮水库

独立水库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注:高程为85国家基准

6.合浦县石康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6.1合浦县石康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序号

河段

河段长度(km)

岸别

管理范围长度(km)

1

二步水江

11.20

左岸

16.98

右岸

18.57

小计

35.55

合计

左岸

16.98

右岸

18.57

总计

35.55

6.2合浦县石康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说明:

序号

河流名称

河段基本情况

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1

二步水江

上、下游河段位于平原,中段为石康水库

(1)库区原则上按照库区校核洪水位划定;

(2)无堤防的天然河道,原则上按照《防洪标准》并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

(3)设计洪水位高于岸顶高程并造成洪淹范围过大的河段应在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管理需求合理划定;

(4)设计洪水位低于岸顶高程且有防护及管理需求的河段,其管理范围应在保障河道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及防护、管理需求适当预留一定空间合理划定;

(5)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下游河道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注:高程为85国家基准

7.合浦县石湾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7.1合浦县石湾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序号

河段

河段长度(km)

岸别

管理范围长度(km)

1

崩窝江

9.15

左岸

9.18

右岸

9.16

小计

18.34

2

大白水江

4.7

左岸

4.71

右岸

5.02

小计

9.73

3

连塘溪

11.42

左岸

11.43

右岸

11.42

小计

22.85

4

永康河

11.87

左岸

12.07

右岸

11.87

小计

23.94

5

沙江河

4.73

左岸

4.88

右岸

4.73

小计

9.61

6

白花塘溪

5.24

左岸

5.4

右岸

5.24

小计

10.64

合计

左岸

47.67

右岸

47.44

总计

95.11

7.2合浦县石湾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说明:

序号

河流名称

河段基本情况

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1

崩窝江

全河段位于平原

(1)库区原则上按照库区校核洪水位划定;

(2)无堤防的天然河道,原则上按照《防洪标准》并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

(3)设计洪水位高于岸顶高程并造成洪淹范围过大的河段应在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管理需求合理划定;

(4)设计洪水位低于岸顶高程且有防护及管理需求的河段,其管理范围应在保障河道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及防护、管理需求适当预留一定空间合理划定;

(5)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2

大白水江

全河段位于平原,上游为大白水水库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下游河道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3

连塘溪

半山区、半平原

山区河段考虑采用5年一遇洪水水面线并预留一定生态空间划定,平原河段5年一遇水面线高过岸顶,按照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4

永康河

全河段位于山区

考虑采用5年一遇洪水水面线并预留一定生态空间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5

沙江河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6

白花塘溪

全河段位于平原

(1)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2)集镇河段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并尽量少占房屋,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注:高程为85国家基准

8.合浦县廉州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8.1合浦县廉州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序号

河段

河段长度(km)

岸别

管理范围长度(km)

1

后沟江

1.44

左岸

1.44

右岸

1.5

小计

2.94

2

独岭江

7.83

左岸

7.86

右岸

7.84

小计

15.7

3

龙门江

6.54

左岸

7.3

右岸

6.54

小计

13.84

4

环城江

2.55

左岸

2.55

右岸

2.59

小计

5.14

5

插龙江

9.67

左岸

9.68

右岸

9.71

小计

19.39

6

北插江

6.5

左岸

6.54

右岸

6.51

小计

13.05

7

丰门岭水库

1.5

/

4.43

合计

左岸

35.37

右岸

34.69

水库

4.43

总计

74.49

8.2合浦县廉州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说明:

序号

河流名称

河段基本情况

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1

后沟江

全河段位于平原

(1)库区原则上按照库区校核洪水位划定;

(2)无堤防的天然河道,原则上按照《防洪标准》并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

(3)设计洪水位高于岸顶高程并造成洪淹范围过大的河段应在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管理需求合理划定;

(4)设计洪水位低于岸顶高程且有防护及管理需求的河段,其管理范围应在保障河道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及防护、管理需求适当预留一定空间合理划定;

(5)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2

独岭江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3

龙门江

全河段位于平原,上游为廉东水库,下游合浦县城区内河段为市政排污沟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城区河段现已为市政排污渠道,考虑避让城区建筑,管理范围沿岸顶划定。

4

环城江

全河段位于平原,上游已为合浦县城区封闭式排污管道

上游城区封闭河段不做划定,下游河段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5

插龙江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下游城区河段根据合浦县总规将演变为市政排污渠道,考虑避让城区建筑,管理范围沿岸顶划定。

6

北插江

全河段位于平原

全河段根据合浦县总规将演变为市政排污渠道,考虑避让城区建筑,管理范围沿岸顶划定。

7

丰门岭水库

独立水库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注:高程为85国家基准

9.合浦县曲樟乡管理范围划定成果9.1合浦县曲樟乡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序号

流经乡镇

河段

河段长度(km)

岸别

管理范围长度(km)

1

曲樟乡

亚山渡溪

4.76

左岸

4.76

右岸

4.82

小计

9.58

2

曲樟乡

亚山河

7

左岸

7.07

右岸

6.99

小计

14.06

3

曲樟乡

新渡河

2.22

左岸

2.23

右岸

2.23

小计

4.46

4

曲樟乡

白沙江河

5.27

左岸

5.27

右岸

5.37

小计

10.64

5

曲樟乡

虾公岭河

2.43

左岸

2.44

右岸

2.43

小计

4.87

6

曲樟乡

沙公岭河

2.87

左岸

2.94

右岸

2.87

小计

5.81

7

曲樟乡

大岭下河

6.93

左岸

6.93

右岸

7.02

小计

13.95

8

曲樟乡

西城河

2.7

左岸

2.69

右岸

2.79

小计

5.48

9

曲樟乡

樟木甘树下水库

/

/

1.7

合计

左岸

36.03

右岸

34.52

总计

70.55

9.2合浦县曲樟乡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说明:

序号

河流名称

河段基本情况

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1

亚山渡溪

全河段位于山区

(1)库区原则上按照库区校核洪水位划定;

(2)无堤防的天然河道,原则上按照《防洪标准》并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

(3)设计洪水位高于岸顶高程并造成洪淹范围过大的河段应在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管理需求合理划定;

(4)设计洪水位低于岸顶高程且有防护及管理需求的河段,其管理范围应在保障河道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及防护、管理需求适当预留一定空间合理划定;

(5)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考虑采用5年一遇洪水水面线并预留一定生态空间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2

亚山河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3

新渡河

全河段位于山区

考虑采用5年一遇洪水水面线并预留一定生态空间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4

白沙江河

全河段位于山区

考虑采用5年一遇洪水水面线并预留一定生态空间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5

虾公岭河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6

沙公岭河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7

大岭下河

半山区、半平原

山区河段考虑采用5年一遇洪水水面线并预留一定生态空间划定,平原河段5年一遇水面线高过岸顶,按照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8

西城河

半山区、半平原

山区河段考虑采用5年一遇洪水水面线并预留一定生态空间划定,平原河段5年一遇水面线高过岸顶,按照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9

樟木甘树下水库

独立水库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注:高程为85国家基准

10.合浦县常乐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10.1合浦县常乐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序号

流经乡镇

河段

河段长度(km)

岸别

管理范围长度(km)

1

常乐镇

西城河

3.5

左岸

3.51

右岸

3.59

小计

7.1

2

常乐镇

李家河

16.36

左岸

19.08

右岸

16.36

小计

35.44

3

常乐镇

生莲洞河

9.52

左岸

9.55

右岸

9.52

小计

19.07

4

常乐镇

高树根溪

3.05

左岸

3.05

右岸

3.19

小计

6.24

5

常乐镇

背塘溪

3.88

左岸

3.88

右岸

3.89

小计

7.77

6

常乐镇

杜屋河

7.06

左岸

7.11

右岸

7.06

小计

14.17

7

常乐镇

温屋河

4.36

左岸

4.47

右岸

4.36

小计

8.83

8

常乐镇

下村江

1.28

左岸

1.28

右岸

1.30

小计

2.58

9

常乐镇

榕树角河

5.03

左岸

5.03

右岸

5.10

小计

10.13

10

常乐镇

黄沙窝水库

/

/

3.17

11

常乐镇

车板下山水库

/

/

4.04

12

常乐镇

佛子水库

/

/

11.11

合计

左岸

86.39

右岸

54.37

总计

.76

10.2合浦县常乐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说明:

序号

河流名称

河段基本情况

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1

西城河

半山区、半平原

(1)库区原则上按照库区校核洪水位划定;

(2)无堤防的天然河道,原则上按照《防洪标准》并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

(3)设计洪水位高于岸顶高程并造成洪淹范围过大的河段应在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管理需求合理划定;

(4)设计洪水位低于岸顶高程且有防护及管理需求的河段,其管理范围应在保障河道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及防护、管理需求适当预留一定空间合理划定;

(5)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山区河段考虑采用5年一遇洪水水面线并预留一定生态空间划定,平原河段5年一遇水面线高过岸顶,按照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2

榕树角河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3

李家河

上游为李家水库,下游全河段位于平原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下游河道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4

生莲洞河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5

高树根溪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6

背塘溪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7

杜屋河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8

温屋河

半山区、半平原

山区河段考虑采用5年一遇洪水水面线并预留一定生态空间划定,平原河段5年一遇水面线高过岸顶,按照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9

下村江

半山区、半平原

山区河段考虑采用5年一遇洪水水面线并预留一定生态空间划定,平原河段5年一遇水面线高过岸顶,按照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10

黄沙窝水库段

独立水库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11

车板下山水库段

独立水库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12

佛子水库段

独立水库

库区采用校核洪水位;坝首结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13

张黄江

全河段位于平原

张黄江在合浦县境内仅有m,该段已被南流江管理范围囊括,本次不再进行划定

注:高程为85国家基准

11.合浦县乌家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11.1合浦县乌家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序号

河段

河段长度(km)

岸别

管理范围长度(km)

1

打茅坪江

7.9

左岸

7.93

右岸

7.96

小计

15.89

2

西大江

7.85

左岸

7.87

右岸

7.98

小计

15.85

3

捞竹河

6.8

左岸

6.81

右岸

3.31

小计

10.12

4

老鸦坑江

8.5

左岸

8.53

右岸

8.52

小计

17.05

合计

左岸

31.14

右岸

27.77

总计

58.91

11.2合浦县乌家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说明:

序号

河流名称

河段基本情况

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1

打茅坪江

全河段位于山区

(1)库区原则上按照库区校核洪水位划定;

(2)无堤防的天然河道,原则上按照《防洪标准》并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

(3)设计洪水位高于岸顶高程并造成洪淹范围过大的河段应在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管理需求合理划定;

(4)设计洪水位低于岸顶高程且有防护及管理需求的河段,其管理范围应在保障河道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及防护、管理需求适当预留一定空间合理划定;

(5)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考虑采用5年一遇洪水水面线并预留一定生态空间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2

捞竹河

全河段位于山区

考虑采用5年一遇洪水水面线并预留一定生态空间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3

西大江

半山区、半平原

山区河段考虑采用5年一遇洪水水面线并预留一定生态空间划定,平原河段5年一遇水面线高过岸顶,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4

老鸦坑江

半山区、半平原

山区河段考虑采用5年一遇洪水水面线并预留一定生态空间划定,平原河段5年一遇水面线高过岸顶,按照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注:高程为85国家基准

12.合浦县西场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12.1合浦县西场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序号

河段

河段长度(km)

岸别

管理范围长度(km)

1

老鸦坑江

5.3

左岸

5.37

右岸

5.45

小计

10.82

2

水磨江

6.3

左岸

6.45

右岸

6.43

小计

12.88

3

桥江河

9.23

左岸

9.05

右岸

9.32

小计

18.37

4

杨梅江

5.8

左岸

5.81

右岸

5.74

小计

11.55

合计

左岸

26.68

右岸

26.94

总计

53.62

12.2合浦县西场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说明:

序号

河流名称

河段基本情况

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1

老鸦坑江

半山区、半平原

(1)库区原则上按照库区校核洪水位划定;

(2)有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所明确的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3)无堤防的天然河道,原则上按照《防洪标准》并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

(4)设计洪水位高于岸顶高程并造成洪淹范围过大的河段应在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管理需求合理划定;

(5)设计洪水位低于岸顶高程且有防护及管理需求的河段,其管理范围应在保障河道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及防护、管理需求适当预留一定空间合理划定;

(6)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山区河段考虑采用5年一遇洪水水面线并预留一定生态空间划定,平原河段5年一遇水面线高过岸顶,按照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2

水磨江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3

桥江河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下游出海口附近河段有已建5级堤防,按堤防迎、背水坡脚以外8m~15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4

杨梅江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注:高程为85国家基准

13.合浦县星岛湖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13.1合浦县星岛湖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序号

河段

河段长度(km)

岸别

管理范围长度(km)

1

张屋坪江

6.13

左岸

6.14

右岸

6.21

小计

12.35

2

黄茅江

5.35

左岸

5.37

右岸

5.36

小计

10.72

3

东江溪

6.8

左岸

6.81

右岸

6.79

小计

13.60

合计

左岸

18.31

右岸

18.36

总计

36.67

13.2合浦县星岛湖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说明:

序号

河流名称

河段基本情况

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1

张屋坪江

全河段位于平原

(1)库区原则上按照库区校核洪水位划定;

(2)无堤防的天然河道,原则上按照《防洪标准》并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

(3)设计洪水位高于岸顶高程并造成洪淹范围过大的河段应在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管理需求合理划定;

(4)设计洪水位低于岸顶高程且有防护及管理需求的河段,其管理范围应在保障河道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及防护、管理需求适当预留一定空间合理划定;

(5)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2

黄茅江

全河段位于山区

考虑采用5年一遇洪水水面线并预留一定生态空间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3

东江溪

全河段位于山区

考虑采用5年一遇洪水水面线并预留一定生态空间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注:高程为85国家基准

14.合浦县沙岗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14.1合浦县沙岗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序号

河段

河段长度(km)

岸别

管理范围长度(km)

1

扫把江

10.40

左岸

10.25

右岸

10.30

小计

20.56

2

西沟江

4.28

左岸

4.46

右岸

4.43

小计

8.90

3

横岭江

3.27

左岸

3.36

右岸

3.39

小计

6.75

4

下屯河

4.10

左岸

4.05

右岸

4.04

小计

8.10

5

西江

3.94

左岸

4.14

右岸

3.80

小计

7.94

合计

左岸

26.28

右岸

25.96

总计

52.24

14.2合浦县沙岗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说明:

序号

河流名称

河段基本情况

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1

扫把江

全河段位于平原

(1)库区原则上按照库区校核洪水位划定;

(2)无堤防的天然河道,原则上按照《防洪标准》并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

(3)设计洪水位高于岸顶高程并造成洪淹范围过大的河段应在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管理需求合理划定;

(4)设计洪水位低于岸顶高程且有防护及管理需求的河段,其管理范围应在保障河道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及防护、管理需求适当预留一定空间合理划定;

(5)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1)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2)集镇河段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并尽量少占房屋,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2

西沟江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3

横岭江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4

下屯河

全河段位于平原

(1)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2)集镇河段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并尽量少占房屋,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5

西江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注:高程为85国家基准

15.合浦县党江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15.1合浦县党江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序号

河段

河段长度(km)

岸别

管理范围长度(km)

1

小燕子火筒沥河

3.50

左岸

3.52

右岸

3.48

小计

7.00

2

塘鹅素沙坡河

5.71

左岸

5.89

右岸

5.75

小计

11.64

3

铁沙梨小苏江河

4.29

左岸

4.30

右岸

4.20

小计

8.50

4

十八沥穿牛鼻河

2.67

左岸

2.88

右岸

2.66

小计

5.53

合计

左岸

16.60

右岸

16.08

总计

32.68

15.2合浦县党江镇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说明:

序号

河流名称

河段基本情况

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1

小燕子火筒沥河

全河段位于平原

(1)库区原则上按照库区校核洪水位划定;

(2)无堤防的天然河道,原则上按照《防洪标准》并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

(3)设计洪水位高于岸顶高程并造成洪淹范围过大的河段应在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管理需求合理划定;

(4)设计洪水位低于岸顶高程且有防护及管理需求的河段,其管理范围应在保障河道岸坡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岸地形实际情况及防护、管理需求适当预留一定空间合理划定;

(5)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2

塘鹅素沙坡河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3

铁沙梨小苏江河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4

十八沥穿牛鼻河

全河段位于平原

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于岸坡,洪淹范围过大,考虑确保河道行洪空间、岸坡稳定,结合地形,采用平滩水位线或者岸坡坡顶向外平移5~10m划定,并保证管理范围线上下游的平顺衔接。

注:高程为85国家基准

来源:合浦县人民政府网合浦头条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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