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2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关于做好社会保障卡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15号)精神,全面做好我县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的应用工作,推进社会保险经办向数字化转型,建立以社保卡为支撑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加强基金风险防范,保障基金安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年4月份起,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将统一通过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发放养老保险待遇,75岁以上高龄老人(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退休档案记录的出生年月为准)发放方式暂不变动,按原账号发放。待遇发放相关业务-。

二、多渠道动员参保人员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

各相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通知本单位退休人员,就近到发卡银行的营业网点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重新设置密码,做好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准备工作(未激活金融账户不影响养老保险金到账,但必须激活金融账户才能正常领取待遇)。社保卡相关业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社保卡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在养老保险业务中应用社保卡的重要性。要加强领导,凝聚共识,不断拓展社保卡在惠民利民领域的应用,形成推进社保卡应用的合力。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做好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参保人员充分了解待遇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用卡积极性,规范用卡行为,营造广泛使用社保卡的良好氛围。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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