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9/19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年12月27日,合浦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2起传销案件,以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范某梅、杨某伟一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四十五万元至七十五万元不等的罚金。

(图片来源于网络)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范某梅与同案人张某江、李某国(已判决)分别出资加入以“资本运作”为名的传销组织,并且均成为传销体系内的老总级别。年6月1日,张某江、李某国与被告人范某梅等人到广西桂林,以旅游的方式组织参加传销组织的由A2老总带领A1新总进行新总培训会、发放升总费等“升总复制”传销活动,于年6月7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至案发时,张某江、李某国、范某梅等发展的下线均超过29人,均已达到老总级别。被告人杨某伟于年来到广西北海市,以交纳元申购款加入“资本运作”的传销组织进行传销活动,期间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的引诱方式,直接或间接招揽了张某国、王某、刘某等七人,发展下线超过三十人,于年12月晋升为老总级别。法院认为,被告人范某梅、杨某伟以创业投资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范某梅、杨某伟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两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传销经常披着光鲜的外皮诱骗广大群众参与其中,上述两案中,被告人以“创业”、“旅游”等为幌子,对他人进行“洗脑”,诱骗他人财物。传销形式不断更新发展,广大群众一定擦亮眼睛,切勿轻信“高额返利”“一夜暴富”的神话,时刻谨记传销无论行为怎么改头换面,都少不了交纳入门费、发展下线、按照参加人员数量获取提成等特点,避免上当受骗。

做传销来钱确实快,

但是触犯法律的,

必然会受到惩罚,得不偿失。

来源:合浦县人民法院综合整理:小合/爆料、商务合作:hepuwx合浦网法律顾问团由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鼎力支持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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