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4/1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关于调整三轮车

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的通告

我县自年8月1日起限制三轮车在县城中心区行驶。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助推我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调整我县三轮车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

具体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三轮车”包括机动、电动、人力三轮车。

二、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

1.限行区域:

(1)东环大道以西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2)廉州大道廉阳大道路口以南的区域(含上述道路);

(3)石湾路口至东圩路段以南的区域(含上述道路);

(4)还珠南路全段;

(5)合浦动车站;

(6)泮塘至还珠南路(国道段)以北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7)文蔚坊路全段。

2.限行时间:从年10月20日起,每天6:00-24:00。

三、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时间内进入限行区域行驶的三轮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本通告自年10月20日起执行。

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年10月12日

图文来源:广西合浦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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