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 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维护全县医疗秩序和治安大局稳定,依法打击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近期本级及上级人民政府发布的相关通告和决定、命令,现通告如下: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及其指挥部依法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决定、命令的相关责任人员,一律行政拘留: (一)自年1月8日后从湖北或途经湖北返(抵)合浦县的人员,不主动电话报告和登记行程信息,且不主动隔离观察15天的; (二)老年协会活动室、文化室、棋牌室、麻将馆等人员密集行业场所不予暂停营业的; (三)不同家庭成员在家庭、私人场所或公共场所多人聚集,进行聚餐、打牌、打麻将娱乐等活动,不听劝阻的。 二、逃避车辆、人员身份核查,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卡口工作人员依法实施车辆检查、体温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检查站(点)的,一律行政拘留; 三、阻碍医疗救护人员、疫情防疫人员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为预防、控制、消除传染病所采取的人员登记、防疫、检疫、强制隔离、封锁疫区、医院等措施的,一律行政拘留; 四、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进入公共场所,或者故意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的,一律行政拘留; 五、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人员、来往或途经疫情重点区域的人员,拒不接受防疫、检疫、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或谎报瞒报有关信息的,一律行政拘留; 六、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编造虚假的疫情、警情或恐怖信息,通过信息网络和其他媒体等方式传播的,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通过信息网络和其他媒体等方式传播,以及为寻求刺激,虚构从疫情严重地区回来、与病人有密切接触等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一律行政拘留; 七、利用疫情滋事,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生产、销售假劣防治、防护物资、产品及假药、劣药的,一律行政处罚; 八、具有其他影响疫情防控行为,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一律行政处罚。 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一律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公职人员的同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予以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欢迎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行动,所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查实情况给予奖励。对于包庇窝藏违法犯罪嫌疑人、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合浦县公安局年2月3日 附:合浦县公安局各派出所值班室电话对于从湖北回来或途径湖北返(抵)合浦县,应该主动向辖区乡镇或合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合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号)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提高排查管控的效率,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从湖北或途经湖北返(抵)合浦县的有发热症状的人员,主动向辖区乡镇或合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的(联系电话详见附件),可以享受免费治疗。 二、对年1月8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从湖北或途经湖北返(抵)合浦县的未报备登记人员,本人主动向辖区乡镇或合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的,经查实我县未排查掌握其信息的,给予现金奖励每人元。 三、对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19日期间从湖北或途经湖北返(抵)合浦县的人员,本人及时主动向辖区乡镇或合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的,经查实我县未排查掌握其信息的,给予现金奖励每人元。 本通告执行时间从发布之日起至年2月19日止。 年2月3日 县防控指挥部及各乡镇联系方式 合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方式:- 各乡镇联系方式: 1.沙田镇- 2.山口镇- 3.白沙镇- 4.公馆镇- 5.闸口镇- 6.常乐镇- 7.曲樟乡- 8.石康镇- 9.石湾镇- 10.党江镇- 11.廉州镇- 12.星岛湖镇- 13.沙岗镇- 14.西场镇- 15.乌家镇- 疫情就是命令 特殊时期 希望大家能够严格遵守 不要让大家的努力白费 来源:合浦县公安局综合整理:小合/爆料、商务合作:hepuwx合浦网法律顾问团由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鼎力支持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