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3/1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号)、《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桂教规范〔〕19号)和《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60号)等文件精神,为及时补充优秀教师,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我县决定通过专项招聘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名编制中设岗个,招聘教师名,招聘岗位详见《年合浦县中小学教师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二、招聘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6月3日至年6月3日期间出生)。2.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证书原件审核,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根据“人社部发〔〕24号”文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考,但必须承诺在试用期(1年)内考取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否则试用期满后解除聘用合同。3.招聘对象须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师德优秀,身体健康,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等条件必须与《年合浦县中小学教师专项招聘信息表》(附件1)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一致。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辞职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计生审核等时间计算,均以年6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合浦县在职在编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4.现役军人;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含试用期内的);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三、报考和资格审核(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信息和拟聘名单公示等均通过北海人才网(   源|合浦县教育局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海人才网

版面设计|朱汝玲

值班编辑|蔡琮徽

值班总编|何德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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