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5/2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经过10个月的酝酿,北海市户籍制度改革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进城落户的条件进一步放宽,成为北海“城里人”更容易了!北海市人民政府2月4日下午召开北海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为回应群众关切的户籍制度改革问题。参加发布会的领导:北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林炳腾、北海市公安局副局长贾志刚、北海市民政局调研员张伟、北海市教育局副局长李才能、北海市卫计委副主任李曲、北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韦西平、主持人是北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黄雪梅。北海市户籍管理工作现状情况通报林炳腾近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的目标,坚持“积极稳妥、以人为本、综合协调、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推进户籍改革,切实加强户籍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年12月30日,《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北政发[]50号)正式印发,标志着我市户籍制度改革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该《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户籍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一、我市户籍管理工作现状(一)我市人口基本状况。据统计,年全市常住登记总人口为(一百七十一万九千六百五十八)人。其中,海城区(三十万三千四百九十三)人,银海区(十六万两千六百零四)人,铁山港区(十八万两千六百一十)人,合浦县(一百零七万九百五十一)人。(二)户籍管理工作改革进程。年2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桂政发〔〕8号),该《意见》明确要求“各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统筹考虑,因地制宜,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监督。年初,北海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到南宁、钦州、防城港三市就户籍制度改革和北部湾经济区户籍同城化工作进行考察交流。并由市公安局牵头,联合国土、住建、教育、人社、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进行调研,发放调查表广泛征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了统筹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准备工作。经过10个月的酝酿,年12月30日正式印发《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北政发〔〕5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二、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容《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户籍准入条件、人口管理创新、相关配套机制、工作要求、生效及解释。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是全面放开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的户籍制度改革要求,推进城镇化跨越发展,加大北部湾经济区户籍同城化工作,实现人口管理目标,到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力争实现建城区人口达到万-万。第二部分“基本原则”主要是按“四个坚持”,积极稳妥推进户改。第三部分“户籍准入条件”主要是放宽进城落户政策,对在本市城区街道、建制镇驻地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近亲属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完善购房落户准入条件,促进盘活房屋存量;放宽人才引进,鼓励支持在我市创业、就业人员落户本市,取消参加社保的年限规定;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四市户籍同城化工作中,经区公安厅召开北海、钦州、防城港三市协调会,对具有四市户籍的亲属可投靠我市亲属落户。第四部分“创新人口管理”,在年我市统一城乡居民户口登记管理的基础上,按城镇和农村户口做好统计工作;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对居住证的改革由原来拟居住六个月改为在市辖三区(海城、银海、铁山港)居住满六个月,符合条件可申请居住证。第五部分“相关配套机制”,主要对如何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等保障机制提出实施意见。第六部分“工作要求”主要在加强领导、督查、宣传以及积极稳妥推进工作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同时,也明确了各相关部、委、办、局的工作责任。第七部分“生效及解释”主要是市政府发布之日起生效;本次户籍政策突出的是城镇化、四市同城化工作中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对农村地区及没有所有权证的房屋未作调整,仍按有关规定办理;文件施行后,由市公安局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三、户籍制度改革主要工作措施市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切实解放思想,打破各种壁垒和限制,推出了一批便民利民配套措施。(一)民政部门将城乡结合部农村五保对象纳入城市低保对象管理,推行城乡医疗救助一体化;将非户籍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持有当地居住证的非户籍人员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救助待遇等措施,完善了民政救助配套措施;退役士兵的安置、权利、机会、保障等方面创新安置制度,建立城乡公平的安置体系。(二)教育管理部门加大投入,加快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增加学位供给;积极挖掘现有公办学校潜力,努力扩大公办学校接收规模;保障教学经费落实到位,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以流入地为主和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两为主”政策,确保外来人员和农村籍居民子女落户北海市“有学可上、有书可读”。(三)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至年12月31日,全市累计登记发证(十五万六千四百零三)宗(其中:海城区七千三百八十三宗,银海区两万一千九百九十宗,铁山港区两万零八百四十七宗,合浦县十万六千一百八十三宗),市本级符合登记发证规定的宗地发证率达97.9%,超过自治区对各市县提出的可发证宗地的发证率达90%以上的要求。(四)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支持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一是完善和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农民工技能提升,对农民工进行创业培训,加强对农民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二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畴,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享受同等的免学费政策。三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建立完善了基本住房保障制度,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保障性住房配租等多种方式,解决了保障对象的基本住房需要,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和新就业群体纳入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四是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稳步发展,着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挖掘农业优势产业资源,积极引导扶持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五是保障公安户籍管理经费,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户政管理业务经费35.6万元,确保户籍管理工作正常开展。(五)卫生计生部门强化提升对流动人口的服务质量,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稳妥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异地办理生育服务证工作。(六)在《实施意见》出台以后,公安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在年12月31日,出台了《北海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北公通〔〕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对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中涉及到的改革内容逐一细化,规范了审批流程、统一了办理标准所需材料。市公安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规范和统一户口登记工作的审批流程,年1月5日,组织全市户籍制度改革业务培训会,对全市具有户籍业务窗口的县(分)局、派出所领导和户籍民警进行专项培训,确保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记者提问环节南国早报记者年国务院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要求取消二元制户口,请问我市还有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吗?年我市户籍制度改革与之前的改革有何不同?放宽进城落户的条件请例举一二?北海市公安局副局长贾志刚第一个问题,我市于年6月起全面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城乡分割的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登记的办法,实行按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统称“居民户口”。第二个问题,近十年来,我市于年、年及年进行了三次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来说是逐步放开,而这次是全面放开进城落户,以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条件,想迁就迁。比如,购房落户,以前只限购买住宅才能迁,这次改革增加了购买商业用房也可迁户口;在人才引进方面以前只允许大学本科以上才能迁,而这次调整为中专(含技工)以上均可迁;特别是北部湾经济区四市户籍同城化方面政策更是便利,只要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户籍居民,均可申请四市(南、北、钦、防)亲属投靠落户。北海日报记者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人员怎样办理收养手续,怎样落户?婚姻登记信息联网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怎么查询婚姻登记信息?北海市民政局调研员张伟一、为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的有关问题,年9月15日,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号),目前民政部门仍按此通知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根据《通知》,事实收养的办理主要分三类情况:第一类是年4月1日前发生的事实收养,当事人办理公证后,持公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办理落户手续。第二类是年4月1日-年4月1日期间发生的事实收养,由收养人提供《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村委、居委会出具)、《子女情况证明》(乡镇政府、街道办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捡拾地公安部门出具),以及收养登记相关材料即可办理收养登记,凭《收养登记证》办理落户手续。第三类是年4月1日后发生的事实收养,一律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由公安部门查找生父母或监护人并送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确认查找不到生父母或监护人后,当事人到社会福利机构申请收养并办理收养登记,凭《收养登记证》办理落户手续。二、婚姻登记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婚姻登记年11月开始从手工登记过渡到信息化登记,并实行广西区联网,年12月9日实行全国联网。年11月以后的婚姻登记,都可以从婚姻登记系统查询,但因婚姻登记涉及个人隐私,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婚姻登记查询有较为严格的规定:一是按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一级只能查询所辖城区内的婚姻登记,不能查询域外的登记信息;二是除本人外,他人查询需符合以下条件:1、持受查人的委托书;2、律师持法院立案文书;3、持纪检或公、检部门的有效证明。信息化登记以前的手工登记,由于各种原因,手工登记的信息补录不全,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手工登记的婚姻信息无法从婚姻登记系统里查询。中新社记者属于广西区其他市的户籍,在北海居住的,是否可以在北海办理生育登记?实行户籍制度改革后,我市城乡居民如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北海市卫计委副主任李曲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广西生育服务证办理工作规范》规定。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生育一胎子女的;夫妻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生育两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已各生育一个子女,生育一胎子女的。在分娩前或者分娩后三个月内,持夫妻双方的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相关证件,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相片2张,如实填写《广西生育登记表》(该表可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领取,也可自行从广西各级卫生计生部门门户网站下载)一份并承诺个人的婚育情况,可到夫妻一方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经办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免费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另外,《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夫妻一方为本自治区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二、按照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和《年自治区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要求,全区各地要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缴费标准为每人元,首次与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一致,两个制度的补偿政策差异也在逐渐缩小。市卫计委将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做好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衔接的各项准备工作,有望年度完成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让城乡居民享受一样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北海电台记者租赁房屋能入户吗?如何办理?如果没有到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的还能不能申领流动人口居住证?北海市公安局副局长贾志刚一、租赁房屋入户分两种情况:(一)租赁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近亲属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二)租赁具有房屋所有权的单位、私人住房的,须到公安机关登记居住满一年,取得住建部门的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税务部门的一年房屋租赁纳税凭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近亲属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提醒一点的是:租赁的房屋须是尚未有人员落户的,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不再续租的,其本人及户内成员户籍关系应当迁出,新的房屋租赁人待原户主的户籍关系迁出后再申请办理迁入手续。赁房屋的,需同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办《居住证》人员名单及就业证明;填好的《广西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采用集体申领方式申领《居住证》的,由用人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办理。二、群众在设区市市区居住地实际居住6个月以上(含6个月)但没有及时申报居住登记的,可提供居住地址证明、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其中居住地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向居住地派出所提出办理居住证申请。派出所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合格后,登录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居住证特殊情况审批”模块提出受理居住证申请,经城区分局户政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派出所正式受理居住证。广西日报记者非北海户口人员在北海就业后是否可以参加养老保险?户籍准入条件在社会保险方面有何规定?北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韦西平一、可以。非北海户口人员在北海就业后,对于有用人单位的必须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参保缴费;对于以灵活就业、个体工商户等形式在北海实现就业的,提供我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工商部门颁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个体工商户缴费优惠政策,但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人员,只能在其户口所在地按规定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二、《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在本市创业并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在本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就业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近亲属可以在本市落户。北海晚报记者1.户籍制度改革对教育带来哪些影响?2.办理了《居住证》是否可以入读公办学校?北海市教育局副局长李才能一、近年,我市市直初中学校的接收能力为人,城区小学为人。一旦放开户籍进入门槛,人口增加这是个可以预测的趋势,而这必将带来教育资源的紧张。下面我将从师资、校舍与设备三个方面来回答。首先是师资,按照自治区现行的基本编制标准,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3.5、小学为1:19,这意味着入学人口的增加将首先在师资的数量上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严重的挑战。二是校舍,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完全小学,以我市小学普遍的办学规模,即24个班,人为例,生均校舍面积标准值为:8.25平方米,而规模大致相当的初级中学则需达到13.91平方米,这也将意味着户籍的改革,将急需新建或者改扩建一批学校学校才能满足急剧增加的需求。三是教育教学设备,这里我们以初级中学实验室配置为例,按照自治区年文件要求,广西初级中学实验室标准为18个班以下的学校配3间,18-23个的学校配5间,30-35各班的学校配6间,且每间实验室面积达90平方米,其中,实验室的演示台、仪器柜、配套设施、安全设施、仪器配备等都在生均占有上作了严格的要求,这意味着人口的涌入将造成学校仪器设施配备未能达标,空缺较大,只有加大教育投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原则,进一步提升我市办学能力,才能应对入学人数增加对教育资源所构成的压力,以保证户籍改革释放的红利真正惠及我市市民。二、外来务工人员办理了《居住证》,只要提供户口本、毕业证、合法稳定的工作证明(如以下两者之一,一是法定监护人经商或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税务凭证;二是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国家规定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中心出具的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可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北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黄雪梅好,记者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各位媒体如需继续深入了解具体情况,可登录北海新闻网“新闻发布厅”进行进一步了解,同时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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